公司簡介 ﹥ 最新消息 > 驗車相關問題 > 車輛定期檢驗辦理期限 2013-05-09 車輛定期檢驗辦理期限 車輛所有人應於行車執照所載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檢驗;以免逾期受罰。[聯絡我們] [留言詢問] 新台旺汽車有限公司 電話:(02)2647-2289 傳真:(02)2647-2239(221)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31號 E-mail:hsitai.wang@msa.hinet.net 上一個 回列表